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 第06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张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救护车不纳入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调度管理的建议》(第065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中央车改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职能职责,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沙坪坝区机关事务局磋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纳入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管理的政策依据
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等文件规定,我市采用“一张网”的模式对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编制、配备、使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打破“信息孤岛”,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互联共享数据,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中央车改办对公务用车管理要求“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的目标。截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近3万辆公务用车(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特殊需要的车辆除外)全部安装OBD车载智能终端,确保“市、区县、乡镇”三级公务用车全覆盖。
二、市卫生健康委对于120院前急救救护车和一般救护车的管理区别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救护车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21〕8 号)文件中对各类救护车进行了分类,规定院前急救救护车应当安装院前急救调度指挥信息系统终端,接入全市统一的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接受各级120调度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紧急情况下,市卫生健康委统一调度指挥全市院前急救救护车。但对于未纳入120调度指挥中心管理的救护车,市卫生健康委实行分级管理,下一步将研究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各区县(自治县)所属公立医院的非120院前急救救护车的管理,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与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本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办理意见
感谢您对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的诚恳建议。因我市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区县(自治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监管,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和沙坪坝区机关事务局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一是120院前急救救护车不在重庆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进行调度,但须在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录入车辆基础信息和运行费用,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为避免出现公务用车监管盲区,沙坪坝区所属公立医院非院前急救救护车(非120)须在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调度,并录入基础信息和运行费用。三是待市卫生健康委救护车统一管理信息化平台建成,所有救护车都纳入该系统管理以后,沙坪坝区非院前急救救护车(非120)不再在重庆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调度,但须定期向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备案车辆基础信息、运行费用等明细。
此函已经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文盛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您有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