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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8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据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思路,按照局党组对信息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及时主动公开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年度预决算等重点工作内容。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23条,总浏览量超过18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加强政民互动渠道管理畅通公开信箱、网民留言等线上政民互动渠道,建立网民留言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到网民有疑问、机关有处理、成果有反馈。持续加强线下政民渠道建设管理,定期更新对本机关对外联系电话确保网民诉求得以及时反馈2021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已全部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报送信息,持续加大审查力度全流程压实责任,层层审核校对,确保发布信息准、内容实,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主动研判舆情信息,对可能引起重大负面舆情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积极正面讲解引导、合理有效化解矛盾。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相关要求,不断改进解读方式持续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传播优势运用一图读懂等易传播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解读切实做到回应及时、解答认真,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实事求是、集约高效、条理清晰、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和格式模板,全面更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强调平台内容管理,持续优化平台公开内容,推动站内专栏更醒目,确保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更便利、更准确、更高效适时开展政务平台安全自查。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的主管、主办、承办职责,建立健全技术保障、内容统筹、信息发布、值班读网、运行维护等制度,政府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对标对表,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定期开展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网站安全监测防控措施,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和日常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2021年无一起安全隐患。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坚持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主动抓,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不断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畅顺信息公开流程,建立信息报送长效机制。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坚持上网信息“先审查、后公开”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守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做好内容、保密审查和公开方式、公开时机的研判,不断强化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责任意识,层层压实压细工作责任。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定期开展各类政务信息专题培训,组织职工参加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视频会议等,树立重实干求实绩的工作导向,不断充实力量配备,努力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传播率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规范性,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上下联动,学习借鉴其他新媒体平台创新经验,拓展现有信息模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助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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