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2.负责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承担全市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3.负责市级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4.负责核定市级机关、区县(自治县)机关用房建设标准;负责制订市级机关用房基建计划;统一建设、维修、调配和管理市级机关用房;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5.负责制定全市公务车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备、更新、维修、处置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7.负责市外地、县级人民政府驻渝办事机构的审批、协调、管理、服务;负责市外省级人民政府驻渝办事机构的审核;负责外地驻渝行政事业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开展经济协作工作。8.指导机关后勤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推动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接待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鉴定工作。 9.负责有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行政事务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10.负责市领导的生活和重要政务活动的服务工作。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接待处、房管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节能工作处、综合服务处、后勤改革与指导处、车辆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办12个处室,下辖天怡集团、大礼堂管理处、房屋管理处、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锦红小区服务中心、汽车队、渝州宾馆、机关管理服务中心、局服务中心、机关管理培训中心、渝勤公司11个直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867.90万元,支出总计20,867.9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18,578.64万元, 下降47.10%,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锦红小区二期续建工程款支出16,000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2,96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7.08万元,占84.81%;事业收入1,901.75万元,占14.67%;其他收入68.15万元,占0.53%。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80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9.35万元,占29.50%;项目支出11,849.21万元,占70.50%。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50.05万元,较上年减少3,85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基建工程款消化了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99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12.81万元,下降70.76%。主要原因是较2015年减少基建工程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7.26万元,增长64.39%。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加安排人民大厦、综合大楼、锦红小区、渝州宾馆政务区相关排危及维修维护费用及城乡建设市级常年维护费等项目。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4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61.02万元,下降50.02%。主要原因是2016年减少了相应的基本建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58.14万元,增长121.95%。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财政追加安排部分专项资金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41.05万元,占9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58.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盘活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财政追加安排部分专项资金支出。教育支出4.69万元,占0.03%,与年初预算数相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3.12万元,占3.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4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调整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99万元,占0.49%,与年初预算数相等。节能环保支出195.00万元,占1.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加安排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奖励资金1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00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加安排城乡建设市级常年维护费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10万元,占0.71%,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6.45万元,较上年增加668.3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二是按政策调整工资标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12.30万元,较上年增加93.1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物价上涨,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二是按政策增加交通补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0.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7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追加车辆购置费15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8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调整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局机关本级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1辆及下属单位汽车队减少车辆报废更新购置,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减少1人次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5.85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学习洽谈公共机构节能项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1人次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150.00万元,主要是下属单位汽车队车辆报废更新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中通过追加预算安排,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落实厉行节约降低了车辆更新频率。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5.4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退休老干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汽车队车辆老化,燃油费上涨,财政追加安排车辆运行费3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本级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9.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机关事务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公车改革及节能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9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区县及省市调研学习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1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1061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76.06元,车均购置费5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42.02万元,增长146.98%,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公车改革补贴,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7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锦红小区垃圾处理车、食堂购物车、业主班车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64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6年,我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标准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完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的手段;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所从事业务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9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