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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8-02-23

 

2017年,市机关事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渝府令第170号),按照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紧密围绕机关事务工作,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认真做好“五公开”工作

(一)严格执行“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在公文办理流程中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明确该公文公开属性。认真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和程序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建立并严格执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代表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

(二)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稳妥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严格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年度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没有发现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合法性审查,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原则,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签程序和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我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结合我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对涉及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机关后勤改革、公共机构节能、年度预决算等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7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机关事务各类信息248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1条。继续加大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机关事务领域行政职权信息及法律法规。

(二)落实政策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对机关事务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积极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为广大公众了解政政策信息提供便利。增强政策解读工作统筹,把政策解读与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升解读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三)认真做好回应关切工作。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建立了热点舆情收集、报告和回应机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切,对涉及机关事务工作的重大舆情、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加强研判,依法按程序通过局门户网站或公开信箱等渠道发布或回复准确权威信息,做到回应及时、准确,发挥好正面引导作用。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服务和建议提案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规定和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今年以来,市机关事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信息。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要求,全年公开主办建议1件。

三、着力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完善了市机关事务局《政务信息制度》和《公开电子信箱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局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和管理,聘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网站日常维护和24时间不间断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该网站日常运维安全。健全了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更新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全市机关事务信息收集整理,有效提高了信息发布时效和准确性,增强了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最大限度地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按要求做好国务院、市政府发布的对全局工作具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政策信息的转载工作。

(二)加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重点围绕机关事务工作涉及社会公众的服务,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根据需要通过多渠道和方式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机关事务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开信箱、群工平台等规范工作参与方式,完善参与渠道,提高响应速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机关事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把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与加强机关事务工作自身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业务培训纳入局系统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按要求参加分管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轮训,着力强化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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