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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446/2021-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处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处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一管理市级机关、有关事业单位的办公和业务用房及相应土地。主要包括按相关规定负责市级机关、有关事业单位房屋和土地的权属管理;市级机关房屋土地的购置、处置、配置及依法维权等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调剂分配等工作。

2、为市级机关、有关事业单位办公和业务用房以及公有住宅提供维修、物业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为办公和业务用房及其他管理范围内的公有住宅提供用房管理和物业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处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劳工科、党群办公室、综合管理科、产权科、基建科、物业管理科、房屋信息咨询科、保卫科11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7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4.11万元,事业收入202.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5.95万元,其他收入58.5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61.4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3.68万元,事业收入减少425.5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665.95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5.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7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1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0.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9.5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61.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1.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0.25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11万元,比2020年减少6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6万元,比2020年减少13.4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减人减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项目支出284.75万元,比2020年减少5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1年项目预算在2020年基础上压减15%,主要用于工作运行及城乡社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处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83万元,比2020年减少5.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83万元,比2020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优化“三公”经费内部结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20年减少5.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报废车辆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处2021年无政府采购收支预算安排。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4.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事业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谢安英   联系方式:023-675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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