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内设12个职能处室、13个下属单位。主要职能是:1.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负责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3.负责市级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4.负责核定市级机关、区县(自治县)机关用房建设标准,制订市级机关用房基建计划,统一建设、维修、调配和管理市级机关用房;5.负责制定全市公务车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7.负责市外地、县级人民政府驻渝办事机构的审批、协调、管理、服务;8.指导机关后勤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9.负责有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行政事务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10.负责市领导的生活和重要政务活动的服务工作;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89.82 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8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2.37万元;教育支出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9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10万元。与2015年同比减少399.81万元,减幅5.64%。主要原因:一是因政策增支因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02.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为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工作需要,因公出国(境)产生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费、杂费等相关支出;公务接待费84.21万元,为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工作需要产生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维费 308.57万元,为项目经费、本局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公务用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与2015年相比增幅较大,其主要原因是按预决算统一口径的要求,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含局机关及基层各预算单位,因此增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