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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82446/2019-001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日期 ] 2019-08-29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负责拟订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主管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全市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公务接待的后勤保障服务有关工作;起草接待工作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统一管理和使用政务活动后勤保障服务专项经费;负责市级机关、区县(自治县)及定点宾馆、接待基地公务接待服务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考评。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制定市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市级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承担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自治县)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市级机关用地;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县(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7.负责外地驻渝办事机构服务和管理。 

8.推动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制定全市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对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资源;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人员和接待人员的培训。

9.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机关相对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

10.负责市领导的生活和重要政务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

11.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审计处、服务接待处、房管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节能工作处、综合指导处、车辆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11个职能处室和一个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重庆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汽车队、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管理处、重庆市锦红小区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我局认真梳理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将其上报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形成《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渝委办发〔2019〕7号)三定方案。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取消有关公务接待等职责,相关职责划入市委办公厅,不再保留市接待办公室的牌子。增加指导区县(自治县)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责。新增政策法规处,将接待处更名为服务接待处,将综合服务处和后勤改革与指导处合并为综合指导处。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机构改革对我局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无影响。目前,我局机构改革已经完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404.16万元,支出总计23,404.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45.03万元、增长39.65%,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建工程项目土地划拨款5427万、市级部门部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经费2417.16万元、市级政务接待项目经费1240万元,减少基建工程项目年初结转款3234万元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370.5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661.43万元,增长83.89%,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建工程项目土地划拨款5427万、市级部门部分集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经费2417.16万元、市级政务接待项目经费拨款1240万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58.01万元,占89.67%;事业收入2,112.00万元,占9.04%;其他收入300.51万元,占1.29%。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3.6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19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17.66万元,增长39.08%,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建工程项目土地划拨支出5427万、市级部门部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经费2417.16万元、市级政务接待支出439万元、减少基建工程项目支出3234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5,390.02万元,占23.24%;项目支出17,803.52万元,占76.76%。此外,结余分配12.1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17万元,增长194.73%,主要原因是市级政务接待费项目资金年末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95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1.32万元,增长94.84%。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建工程项目土地划拨款5427万、市级部门部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经费2417.16万元、市级政务接待项目经费拨款1240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25.93万元,增长148.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建工程项目土地划拨、市级部门部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等专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6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9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3.74万元,增长41.07%。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建工程项目土地划拨支出5427万、市级部门部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经费2417.16万元、市级政务接待支出439万元,减少基建工程项目支出3234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60.22万元,增长146.5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建工程项目土地划拨、市级部门部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等专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17万元,增长194.73%,主要原因是市级政务接待费项目资金年末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31.56万元,占68.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84.49万元,增长83.7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部门部分办公场所维修改造经费3642.96万元等。

2)教育支出4.51万元,占0.02%,同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69.95万元,占2.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8万元,增长28.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补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68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利用上年结转资金开支。

5)节能环保支出64.00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奖励金为年中追加。

6)城乡社区支出5,682.00万元,占27.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8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建工程项目土地划拨款5427万和常年城市维护费255万。

7)住房保障支出119.43万元,占0.57%,同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9.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6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正常的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6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83万元,增长33.6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25.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53万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是市级政务接待费支出数小于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1.65万元,增长30.36%,主要原因2018年度全市政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接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5.30万元,主要是用于到俄罗斯和捷克交流学习节能技术和管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4.70万元,下降23.50%,主要原因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减少因公出国(境)天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3万元,增长65.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人次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199.9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政务接待车辆购置更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0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8万元,下降13.94%,主要原因是减少购置车辆3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3.66万元,主要一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节能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二是用于全市政务接待车辆运行保障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38.41%,主要原因一是全市政务接待车辆老化,燃油费上涨,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增加新任市领导过渡期车辆运行保障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3.56万元,增长39.27%,主要原因是同上一致。

公务接待费1,636.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机关事务局牵头的全市性重要政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9.22万元,下降19.6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4.46万元,增长36.1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我局牵头的全市政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161辆;国内公务接待701批次87,5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 待费187.02元,车均购置费39.99万元,车均维护费2.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3.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机关运行经费小幅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5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全市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政务接待。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138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项目立项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标准科学;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完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措施的手段;任务完成质量较高,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情况较好;通过项目实施,对所从事业务起到了较好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95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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