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机关事务局(市接待办)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1.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市级重要公务接待;3.市级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4.核定市级机关、区县(自治县)机关用房建设标准,制订市级机关用房基建计划,统一建设、维修、调配和管理市级机关用房;5.制定全市公务车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7.市外地、县级人民政府驻渝办事机构的审批、协调、管理、服务;8.指导全市机关后勤事务和公务接待工作;9.有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行政事务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10.市领导的生活和重要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局2014年总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18995.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不含政府性基金)17440.43万元,占比91.81%;事业收入1468.17万元,占比7.73%;其他收入86.82万元,占比0.46%。总支出18971.73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34.80万元,占比92.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0.79万元,占比4.5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7.96万元,占比0.4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55万元,占比1.35%;住房保障支出133.18万元,占比0.70%。结余分配23.69万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17.75万元,占比74.93%;交纳所得税5.94万元,占比25.07%。
市机关事务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40.4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191.66万元和项目支出1524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86.87万元,占比92.81%,包括行政运行951.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73.82万元、机关服务98.60万元、专项业务活动1192万元、事业运行142.86万元和其他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827.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59万元,占比4.91%,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3.47万元和事业单位离退休663.1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8万元,占比0.32%,包括行政单位医疗49.71万元和事业单位医疗6.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5万元,占比1.46%;住房公积金支出86.18万元,占比0.50%。
市机关事务局201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585万元,支出358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机关事务局局机关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91.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99.4万元较少7.72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95万元,主要是局机关2014年因公出国(境)1人次,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6万元减少2.05万元;公务接待费14.43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25万元减少1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30万元,本年度局机关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其中6辆为待报废车辆,2015年已报废),较年初预算数68.40万元增加4.9万元,超支主要是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