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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和视察重庆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现向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节电意识。加强节电宣传,进一步传播节电知识、技术、方法,努力让大家爱节电、会节电、善节电。不断强化节电责任,落实节电措施,开展节电检查,培养节电习惯。
二、履行节电义务。积极参与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主动避开用电负荷高峰时段,提倡电动汽车、电瓶车在夜间低谷时段(0:00—8:00)充电。提倡把年休假放在用电高峰时期,实行错时轮休。
三、降低照明负荷。使用高效节能照明光源,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做到人走灯灭,尽量减少使用景观灯、装饰照明,电力紧张时段停开景观灯、关闭公共区域照明。
四、减少办公耗电。及时关闭不常用的办公设备,少用高耗能、大功率用电设备,停用非必要用电设备,主动使用节能电器设备或设备节能模式。下班时切断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
五、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夏季制冷温度不低于26℃要求,使用空调时关闭门窗,提倡上班后晚半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电力紧张时,执行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7℃的要求。对已安装智能管理设备的中央空调,开展故障巡视和消缺,确保设备可用在用。
六、倡导绿色出行。低层楼走楼梯,减少坐电梯。大力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推进设备更新。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推动高耗电梯和数据中心等用能设备改造更新,提高电力资源使用效率,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争当节约用电的传播者、践行者和示范者,努力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