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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江津区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对区行政中心电力消耗费用实施能源费用托管,托管期限为8年,托管总金额3343.85万元。项目前期由受托方投入资金150万元对空调、照明等用电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并配套建立了综合能源管控平台,实时采集水、电相关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通过物联网监控设备实现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化管理和场景精准化管控,进一步提高江津区行政中心能源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后,8月试运行期间用电51.4万度,较2022年同期用电量下降17.3万度,同比下降率超25%,预计年节电60万千瓦时,年综合节能率10%。
据悉,该项目是我市首个已建成的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具有很好的成功经验和示范效应。下一步,市机关事务局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对公共机构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等多种模式,其中能源费用托管是目前公共机构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出资进行能源资源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改造,并按照约定支付托管费用。节约的能源费用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合同结束后,节能服务公司改造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部归用能单位所有。这一模式可以很好解决公共机构普遍存在的设施设备老旧、改造资金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高能源资源绿色低碳管理专业水平和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