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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向全市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节电光荣,履行节电义务。增强节电意识,扛起节电责任,落实节电措施,培养节电习惯。
二、营造宣传氛围,增强节电意识。普及节电知识,掌握节电方法,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人人参与节电工作。
三、提倡自然采光,降低照明负荷。使用高效节能照明光源,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和“无人灯”,尽量减少使用景观灯、装饰照明。
四、合理使用设备,减少办公耗电。及时关闭不使用的办公设备,不使用除空调以外的取暖设备,下班时切断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非工作时间减少用电设备开启数量和时间。
五、科学使用空调,压减运行时间。严格执行夏季制冷温度不低于27摄氏度,冬季制热温度不高于20 摄氏度,使用空调时关闭门窗,提倡上班后晚半小时开启空调,下班前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六、执行分时电价,错峰避峰用电。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错峰用电,避峰让电。
节能降碳,你我同行,节约用电,“节”尽所能。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争当节约用电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和示范者!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