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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局召开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区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调研座谈会

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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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精神,市机关事务局结合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6月13日,组织渝北区、九龙坡区、璧山区、荣昌区、长寿区、万州区、黔江区、云阳县、巫溪县、彭水县、酉阳县和秀山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召开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区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调研座谈会,研究推广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思路措施,市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文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单位就本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等情况进行交流发言,深入探讨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局车辆管理处、节能工作处分别就全市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使用现状和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建议。


周文盛指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助力服务重庆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办法》和《通知》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具体任务,做到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配备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原则上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做到“应采尽采、应配尽配”。

周文盛强调,各区县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认真分析研究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涉及的相关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强化工作协同,会同财政、国资、经济信息、生态环境等部门,专班推进、闭环落实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要加强政企合作,加强与电力公司协作,与新能源汽车生产、经销、维修、租赁和充电桩运营服务等企业沟通,整合资源、分工协作,为各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

5—6月,市机关事务局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调研工作组已先后赴万州区、巴南区、万盛经开区、城口县、永川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

  • 6月12日调研工作组一行赴永川区卫星湖街道、行政办公区实地调研新能源公务用车和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并组织座谈听取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