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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节约型机关建设及电力保障工作要求,近日,市机关事务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机关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全市党政机关积极响应,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领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
市委办公厅: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市委大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节约用电措施。一是采用合同能耗管理方式,邀请专业公司对市委办公厅的中央空调进行节能升级改造;二是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干部职工节约用电意识,在各楼栋办公室及公共区域张贴节约用电提示标语;三是邀请专业公司对屋顶安装光伏发电和露天停车位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可行性研究。
市人大机关:制定《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创建节约型机关检查评比工作方案》和《检查创建节约型机关评比标准》;推行绿色办公,抓好日常用电管理,采购能耗低、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环境整治等综合改造,对机关办公大楼的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认真配合屋顶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勘测工作,积极响应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
市政府办公厅:一是培养节约用电习惯,要求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办公时间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同时,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时,减少待机能耗。积极使用节能灯具,已累计更换2000余个LED灯泡,白天关闭办公楼过道照明灯,坚决防止“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市政协机关:全面清理各办公室电磁炉、茶水炉、烤火器等大功率用电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下班后一律关机,办公室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处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清理排查能耗较高的照明设施,更换为节能灯;拟在顶楼安装太阳能光伏板,推进节能减碳工作;严格空调使用规定,合理利用自然风。
市卫生健康委:在机关,层层“定责任”,每月定期开展用电情况巡查、公示能耗统计结果,将节能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督查评价考核,抓好节能改造,充分利用委机关大中型维修契机,改造高耗能老旧办公设备,改造后节电30%、节水40%、节气35%。在全市卫生系统,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复核更新用能500吨标煤以上重点单位名录库,督促13家医院等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全覆盖;抓严建设审查,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同步开展节能论证,改建项目同步开展节能改造,鼓励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用电节电管理制度和操作标准,实现节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充分利用局属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手册、办公电器节能提示等载体多维度抓好节电宣传工作,培养干部职工节电意识;照明系统采用高效LED光源,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采用声光控制,充分利用自然光,合理开启灯具数量,办公电器采用节能型插座,定时开关热水器、开水器,减少待机损耗,严格控制用电设备的开关机时间;按年度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行政服务中心各党政机关单位按要求组建机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落实人员,节电工作形成了“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减少照明设备电耗,100%实现高效照明光源,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走廊、大厅安装了分区控制装置;坚持以能源审计导向节能改造,实施建筑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中央空调系统改造、照明和能耗监测系统等20余项节能工程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