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庆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根据《节约用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6号)、《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渝机管发〔2021〕96号)要求,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认真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行动,经过申报、建设、验收等程序,共有590家公共机构(其中市级公共机构25家、区县级公共机构565家)建成2024年度重庆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现予以公布。各单位可在市机关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jgswj.cq.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持续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强化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率先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开展节水改造,积极建设节水型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