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渝机管发〔2022〕26号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
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
2022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公共机构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和全市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和《重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确保完成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1%,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1.5%的年度工作目标。现将全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贯彻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全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任务。
二、加快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制度标准体系
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制定《川渝地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编制规范》《重庆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标准》等制度标准。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要聚焦节能降碳和资源节约主题,结合实际,着眼重点业务和薄弱领域,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
三、全面落实节能降碳有关工作
(一)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完成国管局下达的新增热泵供热(制冷)任务。充分挖掘既有及新建公共机构光伏开发潜力,积极利用社会资本,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具备条件的要率先组织实施,各区县公共机构完成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的光伏项目建设。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严格按要求配置,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增加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
(二)实施绿色化改造。加大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实施力度,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和教科文卫体系统既有建筑实施光伏、制冷、数据中心、供暖、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督促已经完成食堂油烟治理的公共机构做好运行维护工作,抽查20%的油烟净化设备。
(三)开展试点示范。加快示范创建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增强示范效能,创建一批有特色、有示范、有引领的节约型公共机构。推进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完成85%的市级党政机关、75%的区县党政机关成功创建成节约型机关的目标任务;接受国管局对2021年创建工作的抽查验收。开展绿色低碳示范,遴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征集并向国管局推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
四、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一)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深入开展“光盘行动,我带头”活动,常态化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按照国管局安排部署,建立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开展反食品浪费联合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良好氛围。
(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遴选一批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积极申报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做好废旧物品循环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公共机构开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
(三)推动节约用水工作。推动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多措并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进2022年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完成80%的市属公共机构和50%的区县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的目标任务。与市教委共同开展节水型高校节水典型案例遴选工作。
五、推动区域协作
建立成渝两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广泛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和机关运行保障区域一体化工作,制定适用于两地的制度标准,联合开展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
六、着力提升管理效能
(一)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加快将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与国管局系统数据对接。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推动能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组织开展2021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抽查和会审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对市级目标绩效单位实施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指标管理。完成2021年度区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指导区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对区县级绩效目标考核单位开展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指标管理工作。
(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市场化机制运用,充分调动公共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落地。
(四)持续宣传教育。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力度,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普及有关制度、标准、知识,引领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持续做好日常宣传,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等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有效推行定额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完成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会审、报送、考核等工作;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引入人才、资金、技术等社会资源更大力度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管理干部碳排放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