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评审结果的通知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公布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评审结果的通知
相关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公司:
为了做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于近期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评审。依据国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重庆市能源审计报告编制规定》,市二中法院、市统计局、市残联、万州区法院、铜梁区委区人大、涪陵区税务局、武隆区委、九龙坡区西彭镇政府等八家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报告通过了评审。请以上单位针对能源审计报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水平。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