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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举措促提升 精细管理增质效

日期:2026-01-27

国管局创建“能效领跑者”案例:

强化举措促提升 精细管理增质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狠抓机关节能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案例简介

近年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的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部署精神,和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和过紧日子要求,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目标,始终把节约型机关长效化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事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方位推进能源节约在机关办公场景的深度应用,机关节能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为节能管理提供坚实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加强党的建设是确保市院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障。一是市检察院机关坚持以党建统领节能工作全局,始终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一项具体载体,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纳入党组重大工作事项,督查督办。二是市机关事务局多次对市院机关节能管理工作开展实地调研,节能处领导定期组织专家团队现场指导,推动市院机关与市设计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定期进行能源审计和技术咨询服务,为院机关节能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三是检察事务保障部作为节能工作的负责部门,深化“红岩精神”实践转化,以“四强支部”建设为抓手,由支部书记统筹优化班子配置,推动业务骨干、技术带头人兼任支部委员,形成“党建带业务、业务融党建”的复合型班子结构,建立“支部书记抓总、支委分工负责、党员骨干攻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推动形成了“思想重视、组织有力、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在任务紧、要求高的情况下,各项保障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地。

(二)推动机制建设与精细管理一体联动,为节能工作高质效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完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能源资源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检察用能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岗位制度20余项,建立健全能耗管理项目的节能工作机制体系,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坚持把专业操作、规范管理作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基础,大力推进节能专业化管理。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安排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主管节能工作,要求所有的设备维保公司必须安排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对水电气管网、线路进行节能水平测试和能源能耗综合审计,能耗管理规范化、精准化程度得到显著增强。

(三)推动技术创新与节能增效同频共振,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核心支撑。学习先进理念,创新节能技术革新。引入空调集中智能AI控制系统,集中控制空调温度、设置定时开关,实现了空调终端的统一监管与远程调度,仅在每年7-9月份用电高峰期就可以节约近15万度电,被市机关事务局在全市大会上通报表扬;完成办公楼车库照明节电系统改造工程,安装定时开关装置,集中控制照明分时分组分区。用水能耗实现分楼层、分区域独立计量,绿化养护使用可移动串联360度自动喷淋节水装置;引进建筑能耗监管大数据平台,对公共建筑用电能耗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实现数据机房、空调、照明插座分项计量,做到精细管理。

(四)推动宣传引导与行为养成互融互促,为践行绿色发展凝聚广泛共识。充分运用工会组织平台,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和竞赛,针对发现的用能问题,加强节能指导,提醒纠正不良用能方式,增强节能降耗工作的亲和力和参与度。每年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体验日”等活动,近年先后在公共区域张贴节能宣传画报和空调绿色使用倡议标签800余份,引导干警深刻认识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培养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的节能意识,养成用完关水、出门关电等良好习惯。

三、工作成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扎实开展节能管理工作,持续强化举措深化和巩固工作成果,真正把节能工作落实到机关运行管理的各个方面,渗透到服务保障的各个细节当中,实现节能管理工作质效逐步提升。市检察院机关先后多次荣获“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优秀单位”、“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等荣誉。市检察院每年均完成了能源资源消费目标任务,2024年度人均综合能耗为179.99kgce/人,小于定额标准引导值 316kgce/人,单位面积能耗为3.42kgce/㎡,小于定额标准引导值5kg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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